首页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颜色:

老父遗物是把枪 六旬儿“收藏”获刑

藏品艺术网http://www.cpysw.cn 来源:新浪收藏2016-07-28 23:56:38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老父遗物是把枪 六旬儿“收藏”获刑

  明知国家严禁非法持枪,镇安县的一位六旬男子朱某却没有上交父亲生前传给他的枪支。7月20日,镇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法庭上,62岁的朱某供称,自己持有的土枪是父亲生前购买的,年代久远。2012年父亲过世,将这把土枪传给了他。朱某称,他知道国家严禁非法持枪,但因这把枪在家里已存放多年,感情较深,又是父亲遗留的纪念,因此便“收藏”在自家屋中,偶尔用于打猎。

  今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在朱某家中查获这支枪,随后予以扣押并送检。后经鉴定,这把枪在一定距离具备杀伤力,属管制枪支。

  7月20日,镇安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土枪一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年事已高,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又能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以上判决。

  点评:

  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具有巨大的潜在危害性和社会隐患性,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行为人持有枪支的本意或只是用于个人收藏留念,可一旦非法持枪者与他人发生矛盾或纠纷,将枪支作为行凶、泄愤、报复的工具,事态的发展便极有可能失去控制,酿成一幕幕惨案,所以要坚定不移地严厉打击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镇安县人民法院 陈庭乐


新闻营销热线:010-87272738-801
新闻投稿邮箱:news@cpysw.cn
热门推荐: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老父遗物 六旬儿 收藏 获刑 [ 责任编辑:李建新 ]
[ ] [ 打印 ] [ 繁体 ] [ 投稿 ] [ 收藏] [ 推荐 ] [ 举报 ] [ 评论] [ 关闭 ] [ 返回顶部 ]
上一篇市文物局:尚未收到文物认定申请 下一篇御用铁锅祖传600多年面临失传 海..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热图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