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住建委举办纪念“国家宪法日”报纸藏品展览。 首席记者李妍摄
本报讯丛伟伟首席记者李妍报道12月4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鞍山市住建委、鞍山市集报协会联合举办的纪念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报纸藏品展览,在市排水事业总公司多功能活动大厅隆重开展。
市住建委副主任庞义、市集报协会会长姜广山等有关嘉宾,市住建委干部职工代表100多人参加了展览。此次展览为期3天。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据此次展览报纸的提供者、市住建委职工孙凯介绍,本次展览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鞍山”为主题,共分为“依法治国篇”、“五四宪法篇”、“七五宪法篇”、“七八宪法篇”、“八二宪法篇”、“法治中国篇”等六大部分,展出建国以来各个时期的老报纸近百张,时间跨度66年,全面回顾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的光辉历程,充分展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奋斗成果。
其中有记录新中国先后制定过的四部宪法内容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东北日报》、《辽宁日报》等老报纸,特别是展出了记录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75年1月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七五宪法、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七八宪法、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八二宪法即现行《宪法》、以及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与2004年四次修正等重大历史时刻的珍贵老报纸,展览规模在省内集报展中尚属首次。
观看展出后,市住建委干部职工纷纷表示,看到记录新中国先后制定过的四部宪法内容的珍贵老报纸,特别是重温了现行宪法的条款内容,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觉得深受教育,增强了宪法观念,今后更要依法做好本职工作,为百姓多服好务,更加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提升文明素质,创建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