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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青年艺术(书画)人才成果展征稿通知

藏品艺术网http://www.cpysw.cn 来源:中国文化报2017-04-24 10:09:41 手机看新闻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青年艺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对青年书画人才的培养和扶持,为青年书画人才创作一个学习交流、展示才华的平台,经文化部批准,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将于2017年9月在北京炎黄艺术馆举办“全国优秀青年艺术(书画)人才成果展”。现将本次展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

二、展出日期:2017年9月

三、展出地点:炎黄艺术馆

四、展出种类和规模:本次展览作品包括美术、书法两个类别,展览规模为160件至220件作品。

五、参加对象和入展条件

1.参加对象:从事书画艺术创作的组织、单位、团体及50周岁以下的青年书画工作者、美术院校师生及业余书画爱好者。

2.入展条件:作品主题明确,内容积极向上,能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准确传递正能量;选题新颖,表现手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六、作品种类和要求

1.美术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版画。

书法作品种类:书法、篆刻作品。

2.参展作品要求: 作品无需装裱,尺寸不超过200厘米×180厘米。其中,书法作品字体不限,不收册页、刻字作品;篆刻作品寄印稿6方至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入展作品将由主办单位通知寄篆刻原石参展,篆刻章料尺寸不超过6厘米×6厘米。

3.作品需注明个人与作品信息(在中国文化人才网http://www.ccatmc.com.cn下载《全国优秀青年艺术(书画)人才成果展作品申报表》电子表格,填写完整后随作品一同邮寄,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联系邮箱)。作品通过快递邮寄,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在邮寄过程中如作品出现任何情况,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寄交作品费用及保险费用由申报方和作者本人承担。

4.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资料及申报表寄送至主办单位。

七、作品申报和入展

1.所有入展作品将经过专家评审小组遴选产生,每位作者最多申报3件作品。

2.主办单位负责入展作品的统一装裱。

3.入展作品的申报方和作者在中国文化人才网上予以公布,落选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退件。

4.入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3个月内由主办单位负责退回,所产生的费用由申报方和作者承担。

八、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方和作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的相关规定。所有申报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真实创作,拒绝模仿、抄袭及代笔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申报方和作者承担。

2.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3.凡报送作品的申报方和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九、联系方式及投稿地址

联系人:姜治宇 侯新宇

电 话:(010)64294568—6082

(010)64294568—8030

邮 箱:rencai209@126.com

投稿地址: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5号209室

邮政编码:100013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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