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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藏家的奇石还没出手就在网上“被拍卖”
2019-07-01 22:40:25 来源:浏阳网 作者: 【 】 浏览:212次 评论:0
  状告深圳一拍卖网一审获赔万元
  意外拾得一块天然人像奇石,文家市镇的收藏爱好者周先生如获至宝,将其珍藏在家中。但在一次浏览拍卖网站时,周先生发现自己收藏的这块奇石,竟然显示在国外以约合7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被拍卖了。认为拍卖公司编造虚假信息,对自己构成了侵权,周先生将发布拍卖信息的深圳市雅昌艺术网告上了法庭。近日,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深圳市雅昌艺术网因侵权,被判赔一万元,并要求公开道歉。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河边拾得人像奇石估价数百万元
  周先生是一名民间收藏爱好者,喜欢收藏各种奇形怪状的石头,其中他尤为中意的是一块有着人像纹路的奇石。
  “这块奇石是我2017年9月在贵州发现的,当时在河边捡石头,意外地捡到了这块天然人像奇石。”周先生说,这块奇石的奇特之处在于,石头上有酷似人形的天然花纹。
  周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奇石的照片,如他所言,石头上的白色花纹的确十分像一名女子的头像,额头、眼睛、鼻子、下巴棱角分明,栩栩如生,为此他还给这块奇石取了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翘首盼君归”。
  2017年12月,周先生曾委托深圳一家艺术品公司将这块奇石进行拍卖,“当时估价300余万元起拍,但最后没有成交。”周先生说,流拍之后,他就将这块奇石一直保存在家中,准备多收藏几年,等价格合适再出手,期间没有再参加任何的拍卖会。
  藏品未出手却在网上“拍卖”成功
  然而,在一次浏览拍卖网站时,周先生却发现自己收藏在家的这块奇石,在拍卖网站上显示已在国外拍卖成功,“网站上显示我的这块石头在新加坡被拍卖成功,成交价约合人民币70万元。”
  周先生说,起初他以为被拍卖的是一个类似的藏品,然而通过进一步浏览后,他确认这个所谓被拍卖的藏品正是自己收藏在家的那块奇石。“照片和我的藏品一模一样,名称也是我取的‘翘首盼君归’。”
  因为天然奇石具有唯一性,周先生认定这一拍卖成功信息属于虚假信息,已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少拍卖行业的朋友给我打电话,问我这块奇石是不是拍卖成功了。”周先生说,由于虚假拍卖信息的成交价远远低于自己当时的评估价,信息的发布将严重损害藏品价值。
  为此,周先生立即赶赴深圳与发布虚假拍卖信息的深圳市雅昌艺术网进行交涉,在查看了周先生提供的证据后,该网站当即将该信息予以了删除,但没有给予周先生一个合理的解释。
  为主张自己的权益,今年3月份,周先生将该网站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20万元人民币,并在媒体上公开致歉。
  发布虚假信息侵权判令赔偿一万元
  日前,该网络侵权纠纷一案,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深圳市雅昌艺术网股份有限公司派人到庭应诉。
  庭审中,周先生出示了下载保存的雅昌艺术网发布的成交信息作为证据,证明该网站曾发布过“翘首盼君归”藏品的拍卖成交情况。
  对于这一事实,被告不持异议,但同时提出了“周先生的藏品与网站发布的拍品是否为同一物,应由周先生进行举证”的辩解。
  不过,被告的这一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要证明被告拍品并非原告藏品,其举证的责任在被告。“也就是说,雅昌艺术网要拿出一个一模一样的藏品来,才能证明他们的说法,天然石头是具有唯一性的,他们显然是拿不出来一个一模一样的奇石来。”周先生说。
  据此,法庭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其传输的信息内容负有审查和管理义务,在未取得原告准许的情况下,利用网络发布原告藏品虚假拍卖结果,侵害了原告民事权益,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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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浏阳藏家 奇石 出手 被拍卖 责任编辑:赵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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