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月30日电(戚轩瑜/文 唐杨/图)“我国艺术品市场仍处于深度调整状态,亟需出台关于艺术品拍卖的专门法律法规,从而规范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准入规则、竞争规则和交易规则,打击牟取暴利、制假贩假的不法行为,惩治扰乱艺术品市场的‘害虫’。”在江苏省“两会”召开期间,江苏省人大代表、省国画院副院长喻慧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

江苏省人大代表、省国画院副院长喻慧接受新华网采访
据喻慧介绍,目前国内的艺术品拍卖法还没有一个正式的文本,它是以“拍卖法”与“产品质量法”这两项法规为参照的。
“在我国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大好形势下,艺术品拍卖市场也非常活跃。这就好比随着大树的生长,一些霉菌和蛀虫也伺机产生,使艺术品拍卖市场既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也有不小的漏洞。这些漏洞包括制假、贩假、仿冒,以及在产品质量法里严格禁止的冒用他人商标、厂名、厂址等行为。”喻慧提出。
喻慧表示,目前市场上仍存在一些仿造艺术品的不法分子,他们通过假冒知名艺术家的作品,将艺术家们经过多年磨砺才形成的艺术成就和风格统统抄袭。更有甚者,借机在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流通环节中牟取暴利。
“我非常欣喜地看到了我们国家现在大力打击这些牟取暴利、制假贩假的不法行为,惩治这些扰乱艺术品市场的‘害虫’。”喻慧说。
喻慧提出,在艺术品行业,目前艺术品拍卖的规则是由拍卖公司制定的,其中包含一个免责条款,也就是对艺术品不保真。这项条款就让那些制假贩假的不法分子获得可乘之机,试图通过拍卖市场将假画“洗白”。比如拍卖出一个虚假的价格,使某幅假画变成“真迹”,这就影射出艺术品拍卖市场缺乏制约条例和惩罚的方式。
“我国现有的产品质量法是一部针对制假企业单位的惩治办法,譬如吊销营业执照、限令整改等;但对于制假的个体户来说,却缺乏制约性,导致制假的成本非常低,而收益很高。这已是一个存在多年的顽疾,不仅对艺术家是一种伤害,对那些真正热爱艺术品的买家也是一种很大的伤害。”喻慧说,“随着这些现象的出现,我认为,应该出台一项专门的法律法规,比如艺术品拍卖法,来规范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准入规则、竞争规则和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