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75岁的纪先生来到本报编辑部,诉说了他的经历,“说是帮我拍卖邮票,结果交了一万元,只得到两幅字画,收据也是字画的收据。现在对方不给我写任何关于拍卖邮票的约定和合同,我交的一万元也不退给我。希望我的经历提醒广大老年人,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定擦亮双眼提高警惕”。
据纪先生介绍,今年8月初,他在马路上遇到有人发小广告,对方介绍是艺术馆专门做收藏品的,家里有没有钱币、邮票之类的东西。纪先生说自己收集了一些邮票,对方让他将这些邮票带到他们艺术馆去估值。纪先生带着邮票来到该艺术馆,一位马姓经理看过邮票后告诉纪先生,他的邮票价值非常高,可以在今年11月份的秋季拍卖会上拍卖,定价50万起拍,可以拍到80-90万,过几天就可以签合同。随后,这位马经理推荐纪先生购买10套价值2980元的邮票,并告他这是“特别福利”,名额有限,到时一并拍卖。纪先生表示自己没那么多钱,马经理表示可以用别人的定金垫付1万元,纪先生再交2万元就可以,纪先生表示自己只能拿出1万元,对方派人跟着纪先生去银行取了1万元,给纪先生开了一张收据,并且让他签字,纪先生看到收据上写的是书法作品,马经理告诉他:都一样,拍卖后都有高收益,并告诉纪先生在他的邮票拍卖前再交上一万元。纪先生回家后感觉这事口说无凭,毕竟已交了1万元,纪先生再次找到马经理,请他把拍卖邮票的相关事宜作出书面约定,并且表示自己实在拿不出剩下的这一万元,能不能把那一万元退给他,对方告诉已经交钱不能退,随后给了他两幅书法作品。纪先生多次找到马经理,对方还是不肯出具任何关于邮票拍卖的书面约定,也不签订合同。
记者随后联系到该艺术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有一位马经理,且会将此事反映给领导。在本报以及工商部门多方多次协调下,对方已将1万元退给纪先生。
青岛市消保委表示:近期,社会上出现个别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及商业、美容健身等企业以高利率、高回报为饵,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严重损害了人们的合法权益。规范的投资理财可使财富增值,但如果不慎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极有可能让多年积蓄在一夜间打了水漂。老年朋友应格外提高警惕,投资前多和子女或朋友商议,以保障资金安全。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