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颜色:

TOP

上海一团伙以“文玩拍卖代理”为幌子诈骗1000余万 主犯获刑十年六个月
2020-10-27 20:47:23 来源:企鹅号-开屏新闻 作者: 【 】 浏览:241次 评论:0

喜欢收藏的你,上过文玩骗子的套吗?骗子以开展“文玩拍卖代理”为幌子,通过免费鉴定、高估藏品价值、代为拍卖等手段,诱骗客户签定拍卖合同,收取高额服务费,但实际上,骗子收钱后根本不参与拍卖活动。2020年9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一“文玩拍卖代理”团队进行了审判。

文玩免费鉴定、拍卖代理 收取高额服务费用

2018年2月起,来自安徽省淮北市的种某海与来自河南省洛阳市的张某雯等5人租赁了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757号多媒体大厦15楼的办公场所,经营上海澜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堂公司”),对外开展“文玩拍卖代理”业务,通过雇佣大量业务员,利用获取的“目标客户”信息,化名采用电话营销、网络发帖、微信联系等方式,以免费鉴定为幌子吸引有文玩藏品出售意向的客户。

当客户携带藏品至公司后,该公司安排所谓“鉴定专家”初检,或由业务人员等出面高估藏品价值,并承诺代为拍卖,诱骗客户与公司签订委托拍卖服务合同书、展览服务合同书等,以此收取高额服务费用。据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实际根本不组织、不参与任何相关的实质拍卖活动。

2018年10月,种某海等人从原办公场地逃匿。同月,在其租赁的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228号协信星光广场10号楼12A的办公场所,以上海尚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彦公司”)的名义,对外继续开展相同业务。

五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主犯获刑十年六个月

2018年12月20日,该团伙种某海、张某雯等5人被公安人员抓获。经核查,种某海作为澜堂、尚彦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全面管理公司日常经营;张某雯则参与管理财务事项。二人伙同他人,一年内诱骗240余名被害人,非法盈利1000余万元。

根据部分被害人陈述、银行账户明细、相关转账凭证及工资单,拍卖服务合同书、展览服务合同书,种某海5人的供述及其户籍资料等证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该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骗取对方当事人巨大数额钱款,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2020年9月24日,法院判处种某海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张某雯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其余团伙成员均获刑。

开屏新闻记者 施颖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上海 团伙 文玩拍卖代理 幌子 诈骗 责任编辑:赵瑞峰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广东宜传 《传承》壹 |同步拍卖.. 下一篇英国一老人为养老收集6万件藏品 ..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