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数字藏品”类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不法分子以高价回购、定期分红等噱头诱导投资者上当。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公众警惕此类投资陷阱。
●案例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一起涉“数字藏品”的集资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刘某设立“通古平台”,将以低价购买或从网上免费下载的图片包装为“数字藏品”,在平台上销售,宣称“数字藏品”具有较高投资价值,投资者购买藏品后,能享受平台分红、元宇宙土地优先购买权等专属会员权益。平台也会定期以双倍的价格回购特定“数字藏品”,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此外,平台还设置特殊的规则:投资者购买多个特定“数字藏品”后,可以将它们合成稀有的“数字藏品”;购买盲盒可积分冲榜,积分能兑换现金、手机、名酒等礼品。不法分子通过“刷单”等形式,虚增交易量,制造“数字藏品”交易火爆且有升值空间的假象。至案发时,该平台吸收数千名用户资金,共计134万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41万余元。
●分析
“以定期分红、高额回报、高价回购等为诱饵,把价值较低的商品包装为‘数字藏品’,诱导群众投资,这属于典型的非法集资行为。”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说,不知情的投资者在利益驱使下,最终沦为“击鼓传花”游戏的接盘者。
●提醒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近年,非法集资行为越来越隐蔽,手段层出不穷。面对各类诱惑,群众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多方核实投资平台资质,了解投资产品的真实价值,警惕以“科技创新”“绿色产业”等为幌子的各种骗局。(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