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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城记忆》之:顾城身后事:文稿拍卖与《英儿》著作权案

藏品艺术网http://www.cpysw.cn 来源:深圳特区报2021-02-05 10:18:11 手机看新闻


  2010 年 7 月 14 日,《深圳特区报》刊文回顾文稿拍卖活动(《深圳特区报》截图)

  背景:首次文稿拍卖轰动全国留下后遗症

  1993年的深圳,除了“8·5”大爆炸,还有一件文坛大事也震动了全国,这就是“1993深圳(中国)首次文稿公开竞价”,发起者是深圳青年杂志社,后来与广东省期刊实业发展公司联合举办。《深圳青年》创刊于1988年,20世纪90年代已成为深圳发行量最大的期刊,最高发行40万册。1992年,我后来采访过的该刊记者王星提出了这个创意,初衷是利用市场机制为中国的作家们创造一个挣钱的机会。此举当然也有利于提高杂志的知名度和增加广告机会,把它看作是一个高明的营销也无不可。此举很快得到包括时任社长王京生在内的杂志领导班子同意。经向团市委、市新闻出版局和市委宣传部请示,也得到支持。喜欢写散文的时任市委副书记林祖基批示“这也是一项改革”。这一活动还得到冰心、王蒙等大家的认可。

  这项活动于1993年5月正式启动,消息传出,文坛顿时热闹起来。在新中国长期以来低稿酬制度下,写作的作家们纷纷介入其中,各种闻所未闻的作品标价引发关注。《深圳青年》在当年7月号发表题为《为文人造个海》的“卷首语” (署名“王京生、邓康延”),说“优稿优酬,也许惊世骇俗,其实顺理成章。在一个能够点石成金的时代,我们不能让已有的金子湮没在沙砾之中”。整个活动期间,组委会共收到各类文稿800多部,总计1亿多字。参与活动的作者中,年龄最小的9岁,最大的93岁。有人通过标价在媒体上自我炒作,希望提高知名度或卖个好价钱。由于是新中国前所未有的事情,又可能涉及文化名人,新闻界也如打了鸡血般兴奋,各种报道被广泛传播,使得这起拍卖活动注定要成为中国文坛一件大事。位于深圳广信酒店的“组委会”忙得不亦乐乎。

  但如此自由化的市场行为,也打破了长期形成的作家等级和文艺江湖的游戏规则,因而尚未开拍便争议不断。拍卖前,一些作品已经依买方接受的开价直接交易,其中史铁生的短篇小说《别人》以8000元成交,王东华的40万字社会学专著《新大学人》以8万元成交。此时作家出价已呈越来越高之势,女作家霍达将自己的电影剧本《秦皇父子》标价上调到100万元并成交,权延赤的《毛公山探秘》开价千字万元,叶永烈也将自己的纪实作品《毛泽东之初》的千字价定为3000元。媒体一顿炒作,引起一些作家对这漫天要价行为的不满。当时名气很大的从维熙、刘心武、梁晓声、张洁等6名作家联名宣布退出拍卖活动的监事会并公开发表声明。他们表示,不认同将金钱作为衡量作品质量的“第一尺度”, 更反对将文字当股票和地皮来炒。各种批评声此起彼伏,文化部甚至打算叫停这一活动。据说,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还专门向上面解释,文化部方同意以民间活动方式如期举行,但要求宣传降温,规模缩小。

  因诸事纷扰,原定9月8日开拍的竞价活动一再延迟,最后于1993年10月28 日下午2点40分,终于在深圳图书馆(位于深南中路的老图书馆)正式开始(原定在深圳会堂,因“规模缩小”的要求而改在场地狭小的图书馆)。按事先设计,买方主要是企业。个人承担巨大风险的王星在拍卖前四处联系企业,组织了企业家、港澳人士等多个座谈会,并预先获得一些企业的购买意向,还成交了一批作品。当日原定经筛选后共30部作品拍卖,但后来考虑压缩规模和一些作品的负面倾向或敏感主题,将包括《英儿》在内的19部作品撤下,最终只有11部作品开拍。这些作品按作家们自己提议的保留底价开始叫价,最终全部拍出。

  

  1993年9月8日,中国首次文稿拍卖活动在深圳老图书馆举行(网络)

  当日拍出的最高价是倪振良的26万字长篇报告文学《深圳传奇》,底价4.5万元,最后以88万元成交,买主是天虹商场。张抗抗2000字散文《恐惧的平衡》以1.6万元成交,创当日字数单价最高价。刘晓庆的《从一个女星到亿万姐儿》还只是个书名或只是一个选题,也以17万元成交,创未完成作品最高价。当年被炒得滚烫的“巴山鬼才”魏明伦的散文集《巴山鬼话》是唯一被个人买走的作品——8万元成交。叶永烈45万字的《毛泽东之初》起价7万元,成交价26万元。深圳本土诗人、作家王小妮(用笔名苏灵)的纪实文学《深圳的100 个女人》起价6万元,成交价11万元。据当时深圳特区报等报道,当日全部11部作品成交额为249.6万元,是作家标的价的两倍以上。连同此前成交的《秦皇父子》等10部作品,此次活动全部成交额为390.04万元(不含刘晓庆作品的再次交易)。组委会按成交价提取10%的手续费。深圳市政府特批,卖方收入免税。

  拍卖结束后,刘晓庆对自己的作品仅售17万元表示不满,认为以自己的名气和今后该图书完成后的分量,价格应远高于此。一个月后,这部未完成作品果然以108万元的价格再次成交,从而成为整个文稿拍卖活动的最高价(不料9年后,她因涉嫌偷税被捕)。而此次竞价留下的一个最大后遗症就是《英儿》的拍卖。

  《英儿》是中国朦胧诗代表人物之一的顾城和妻子谢烨合著的自传体长篇小说,10多万字篇幅(谢烨的署名是“雷米”)。1993年7月17日,远在德国柏林的顾城夫妇获悉文稿拍卖的消息后,填写了授权委托书,由同是著名诗人的父亲顾工将文稿送交组委会。到拍卖前,组委会又临时决定从撤下的19部作品中对一些有出版价值的作品,以作者标的价为起点,进行非公开的版权交易。《英儿》即在此背景下于10月10日被“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以3.3万元的价格买走。但就在这时,突然传来顾城于10月8日在新西兰家中砍死妻子谢烨后上吊自杀的惨痛消息。这种隐姓埋名的购买行为与顾城之死消息的共振,导致社会议论纷纷,有人指责买主是“发死人财”,外界将书稿炒到几十万。压力之下,这名购买者无偿将书稿赠送给了作家出版社。

  

  

  《英儿》两个版本的首版封面:左为作家出版社版,右为华艺出版社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老诗人顾工也对这次成交不满,于1994年4月状告主办方,要求宣布《英儿》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赔偿经济损失费30万元,理由是他并未同意私下成交。顾工还在报上撰文称此次交易黑幕重重。深圳青年杂志社于7 月递交答辩状,认为顾工无权单独主张继承权。随后不久,谢烨的母亲谢文娥向深圳青年杂志社表示,反对顾工独自取走《英儿》交易所得。这场纷争导致该作品3.3万元的交易所得迟迟难以支付。1995年11月1日,这场关注度极高的案件终于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当年,我得知开庭消息后便立刻行动,辗转找到并采访了这起案件的三个关键人物:一是王星,文稿拍卖活动的提议者、总策划和组委会秘书长。文稿拍卖时,他虽然只是深圳青年的普通记者,但经此一役名声大噪,先后接受过央视《东方之子》和《焦点访谈》两大节目的采访报道。但讼案发生后,他也被放在了风口浪尖上,我于1995年10月26日和29日两次采访他。二是李春燕,即那位“神秘购书人”,也是此案的第三被告,在我采访她之前,她从未接受任何媒体采访,更未在媒体露面。我是通过她和我的共同好友姜威找到她的,当时她是深圳上市公司康达尔集团旗下康达溢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热情爽朗,不像城府很深之人。三是顾工,著名诗人,顾城的父亲,当时67岁。我和找李春燕一样费了不少劲,找到他北京家中的电话,于26日晚上对他进行了电话采访。

  我打算于开庭当日在深圳特区报《鹏城今版》头版做一个整版专题,将开庭消息作为主稿,并以该稿标题统领全版。因事涉敏感,分管鹏城今版的编委杜吉轩一时难以决断,而发稿在即。我便带着全部小样和版面安排计划,于10月30 日赶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找到正在住院治疗的吴松营社长,详细汇报了我的想法以及这组独家稿件如何来之不易。他听后同意发表。

  这组独家报道如期于1995年11月1日在彩色头版刊出,包括顾工、李春燕和拍卖现场的照片(王星考虑到个人安全不愿提供照片),以及作家出版社和华艺出版社在开庭前同时出版的《英儿》书影。其中,作家出版社的版本上标有“作者授权唯一合法全本”。可见此书在出版界也引起版权之争。因版面拥挤,为保留图片,我的采访文稿做了删节。

  而当年以88万元卖给天虹商场的倪振良的《深圳传奇》,已于1994年12月由海天出版社出版,精装版近600页,标价68元。内有任仲夷为本书的题词,以及署名“天虹商场赵陆原”(总经理) 的“出品人的话”。

  

  笔者收藏的 1994 年版精装本《深圳传奇》(辜晓 进 摄 )

  故事——见报稿一:

  顾城绝笔纠纷未了 庭前调解宣告无效

  《英儿》著作权官司今日开庭

  本报记者 辜晓进

  告状告了一年半、被舆论界炒得沸沸扬扬的《英儿》著作权纠纷案,今日正式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桩在中国知识产权官司中堪称离奇却又并不复杂的案子,将通过今天全天的法庭程序见出端倪。

  开庭前,记者获悉此案参诉者略有变化:法院根据调查,确认第三人“不符合本案共同诉讼的条件”,已与原告顾工及夫人胡惠玲商定撤回原诉状中对第三被告、深圳市民李春燕的起诉,并于去年10月6日下达了退出诉讼通知书。记者另悉,顾工夫妇因故不能到庭,而是全权委托其代理人、深圳振昌律师事务所代打这场官司。此案第一被告深圳青年杂志社的代表携律师将参加今天的法庭审理。双方因意见尖锐对立而未接受法庭前些日子所表达的调解意愿,估计庭上会有激烈争辩。深圳青年杂志社一位负责人并向记者表示将保留向顾工反诉的权利。

  《英儿》著作权纠纷,缘起于两年前轰动一时的“1993深圳(中国)首次优秀文稿公开竞价”活动。1993年5月开始的这一颇具独创意义的活动共收到各种体裁的文稿800多部计1亿多字,其中包括青年诗人顾城夫妇在德国刚刚脱稿的自传体小说《英儿》(含顾城自己画的22幅插图)。此书由顾城在国内的父亲顾工代为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书上有顾城亲笔签名,顾工并注上“希望代为联系委托改编电影电视连续剧”字样。经过筛选,组委会通过传媒向社会公布了30部作品,供10月28日(原定9月8日)当场竞价拍卖,内有《英儿》。但后来组委会又将一批可能有负面影响的作品从最后竞价书目中取出,只剩11部书稿进场拍卖。被取出的书稿中有《英儿》,原因如文稿审读委员会主任李骏先生(广东省期刊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的定评意见所述:《英儿》“实际上是宣扬了‘一夫两妻’的不适当的婚姻生活”,“这些不符合我国国情,会引起有识之士及广大读者的非议”。

  对11部以外未能“上台”的文稿,组委会挑选那些尚有一定出版价值的作品,以作者标明的最低价为起点,代与全国的出版社和一些热衷文化事业的企业家进行版权交易。据介绍,《英儿》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以三万三千元价买走,付费日期是1993年10月10日。谁知交易之后不久, 传来顾城在新西兰用斧头砍死妻子谢烨(同是此书作者,署名“雷米”)后悬梁自尽的消息。这一“巧合”,加上买主隐姓埋名的举动以及种种关于价格的传说,为《英儿》的交易蒙上一层迷雾,纠纷随之而起。

  顾工及夫人于去年4月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要求确认被告(包括第二被告广东省期刊实业发展公司)与第三人签订的《英儿》买卖合同无效;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将文稿交还原告;理由是他未同意此稿“私下交易”。顾工此前曾在报上著文,称这里有“被黑暗遮住的重重帷幕”。深圳青年杂志社在去年7月递交的答辩状中称:这种交易是有关章程所允许的,而顾工已签名同意遵守该章程;《英儿》系顾城与谢烨合著,顾工无权单独主张完整的继承权。答辩状还对顾工在委托组委会作独家代理人时又“擅自”将书稿交由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做法提出批评。

  就在双方剑拔弩张但还没采取法律行动的时候,顾工的亲家、谢烨的母亲谢文娥投书深圳青年杂志社,反对顾工独自取走《英儿》交易所得,并认为顾和她自己的前夫背着她领取该书在华艺出版社出版的稿酬和版税是侵权行为。这样复杂的继承关系,使得组委会至今无法支付《英儿》那三万三千元。但她不愿卷入法律纠纷,后来婉拒了法院要她到庭的要求。

  故事——见报稿二:

  神秘购书人细叙“捉放曹”原委

  李春燕重提“爱的宽容”

  本报记者 辜晓进

  曾在《英儿》著作权案中作为第三被告被起诉的李春燕女士,近日向记者讲述了她当初买回《英儿》又无偿将其赠送给出版社的详细经过。这是李春燕首次就此事件接受中外日报记者的采访。

  自从青年诗人顾城和谢烨的遗著《英儿》被1993深圳(中国)首次文稿公开竞价组委会卖出后,有关买主的情况一直是个谜,人们只知道《英儿》被“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买走。直到去年顾工状告组委会时,外界才知道买主名叫李春燕,但笼罩在买主身上的神秘色彩依然存在。

  现任深圳康达尔集团属下康达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李春燕认为,顾工撤回对她的起诉是“意料中的事”,因为在整个活动中,她是合理又合法的买主, 只与组委会发生关系,并不涉及第三人;况且她后来将此书捐赠出去,也是高尚而光明磊落的。她回忆说:当初组委会对未入选参加最后公开拍卖的文稿,都积极与企业和出版社协商,力求尽量将文稿卖出,但这个工作做起来并不容易,一些书稿都是再三说服动员才成交的。她当时作为深圳宝安索华伦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接触到《英儿》的。出于对顾城作品的喜爱和看在朋友的面子上,她决定购买此书。

  今年31岁的李春燕有写日记的好习惯。她告诉记者,她做出上述决定是1993 年10月8日(恰好是顾城自杀的那天),当时尽管书目已在报上公布,但此书少人问津,所以她作为唯一购买者,得以按每千字150元的作者自标价购买—— “书稿看上去并不精彩,好在它是诗人的第一部小说”,她补充说。她于9日正式通知组委会,10日让自己手下工作人员肖聪代她去交清全部共三万三千元的款项并办理了律师见证手续,此书稿至此算正式成交。然而,她13日从境外传媒听说顾城杀妻自缢身亡的消息后,吃惊之余却对自己的买书行为十分后悔。

  “我当时的感觉很不好。”她说,“把新西兰时间换算成北京时间,我与组委会商谈购买《英儿》的时间正是顾城自杀的时间,而且又是那样一种死法。这种巧合似乎是冥冥中上天的某种安排。于是我要求不公布自己的姓名。后来见外面弄出许多是非,我便要把书稿退回组委会,不再沾它的边,但对方说他们已经向外界宣布书被买走,退回来不好处理,还会惹麻烦。11月7日,在书被外界干炒到几十万元至近百万元的情况下,我仍坚持要退书,因不能如愿竟忍不住在广信酒店(组委会所在地)的楼梯口哭出声来。最后,我决定将书无偿捐赠出去。”

  李春燕选择的捐赠对象是国内颇具声望的作家出版社。1993年11月15日,她拨通了作家出版社的电话,对方是该社副主编秦文玉先生(秦不幸于去年10月死于车祸,终年45岁)。秦正焦急地打听书稿被谁买去,接此电话十分高兴。李说:“我现在愿意将书稿捐赠给贵社,不要一分钱,只有一个条件:不要在书中透露我的身份。”11月19日,李自费飞抵北京,将22万字的书稿连同顾城亲笔画的22幅插图以及李为此书写的一篇文章交给出版社。文章题为《爱的宽容》, 是李为顾城之死及此书的不寻常遭遇有感而发,编辑很满意,略作删节后随书出版,署名仍是“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出品人”。

  李春燕理所当然地摆脱了被告的角色。她把她当初在公开拍卖中以5万元购得的另一部书稿也无偿捐献给了作家出版社。但直到今天,这位酷爱文学并发表过多篇作品的全国青联委员仍在念叨《爱的宽容》的主题:死的人已经去了,活着的人何不好好珍惜今天?

  故事——见报稿三:

  顾工坚信有黑幕交易

  称多头出版是尊重死者意愿

  本报记者 辜晓进

  “我觉得这是很明显的事——公开竞价,就不能私下处理。我觉得这里有很多诡计。”10月26日晚,当记者拨通顾工北京家中的电话时,他情绪有些激动地说了这番话。

  以发表《喜马拉雅山下》《火光中的歌》等诗集著称的老诗人顾工,是《英儿》著作权纠纷案中的原告,也是近两年有关报章争议的主角。1993年7月,他从报上获悉深圳举行文稿竞价活动,便将包括《英儿》和自己3部书稿委托组委会竞价出售,并在后来数次了解书稿处理情况。但当得知《英儿》在顾城死后不久已经被别人买去后,他反应激烈,认为该书的成交价不止三万三千元,有人在“借亡灵发财”。他继而起诉组委会,直至今天与其对簿公堂。

  今年67岁的顾工在电话中说,1993年9月中旬,他曾接到深圳组委会关于《英儿》在公开竞价前能否先“下面交易”的询问,他的回答是“不能”。但组委会却在当年10月12日(实际应为10月10日缴费、10月11日办理律师见证书)将作品“私下交易”。他认为,此举“在精神及经济上已严重地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并给原告造成了极大损失”。他还说,深圳方面曾有匿名电话告诉他:此事牵涉到一个“阴谋集团”。

  记者问及为何取消原诉状中对第三被告的起诉时,他说:“我了解到,真正的买书人不是李春燕,而是湖南衡阳市一位叫肖聪(音)的人。”(李春燕证实此人恰是替她去办理手续的她原先的部下)。在解释何以与原告已签订“独家委托”协议后还将《英儿》交华艺出版社和《花城》杂志社出版时,顾工说:“这都是顾城生前联系的。顾城死了,他们又来找我并出示顾城的委托,我就尊重了死者这一意愿。”有报道说,此书仅在华艺的稿费和版税就高达11万元。

  故事——见报稿四:

  王星:我们做得光明磊落

  本报记者 辜晓进

  如果要把“始作俑者”和“总策划”这古今两块头衔放在一人身上,王星最合适。作为文稿竞价活动最初创意的提出者和组委会的总策划、秘书长,他对《英儿》事件的“内幕”应当比任何人都清楚。

  就因为这,记者于10月26日和29日两个晚上,分两次与他作短暂交谈,主要是想核实三个问题:一是《英儿》不上场交易的真正背景;二是《英儿》要价30 万港元的传闻是否属实;三是组委会9月中旬有没有打电话询问顾工《英儿》能否私下交易。对此王星直言不讳。

  他说,撤下《英儿》,是根据上级一次谈话的精神。当时上面要求这改革风险很大的活动步子要稳,不要把内容不健康的作品公开集合竞价,以免造成不良影响。于是10月8日组委会商议后就把《英儿》撤下来(被指宣扬一夫两妻)。同时撤下的还有《人是怎样直立起来的》(内有过多性描写)和福建女作家唐敏(该作家本身是个很有争议的人物)的一部“手记”等作品。“我们当初很反对撤《英儿》,因为这是寄自海外的作品,又是诗人的第一部小说,很难得。”王星说,“但大家最后尊重审读委员会的意见,还是撤了。”

  “事实上,我们的竞价活动一直在进行。”王星解释第二个问题时说,“我们广泛地与出版界和企业界联系、推荐,价高者得(指筛选下来的作品)。早在当年9月11日就与深圳机场公司签订了《新大学人》(40万字)的合同,成交价8 万元。《英儿》等书撤下的消息,我们也及时通知对它有兴趣的人,但只有李春燕一人要,就给她了。后来传出顾城死讯,来要的人就多了,包括深圳作家徐敬亚、王小妮夫妇。我就对他俩说:书已被人买走,你们别说出三万三,就是30万港币也买不到了。这就是顾工文章中有关传闻的由来。”

  至于打电话给顾工要求私下交易,“这是没影子的事。”王星颇觉诧异, “我们直到10月初一直把《英儿》公开列入最后竞价书目的,怎么可能在9月中旬就想到‘私下交易’?”

  

  《深圳特区报》1995年11月1日《鹏城今版》第 1 版

  发展:文艺作品的市场化探索在继续

  《深圳青年》那些年比较符合深圳的气质,闯劲十足,什么都敢尝试,但有时也有点过。就在文稿拍卖沸沸扬扬的风波还没过去的时候,该刊于1994年又弄出个“假新闻”事件来。这年,该刊经骨干记者邓康延提议,开辟了一个虚构类专栏《明天的深圳新闻》,描述一些有可能出现却并未发生的事情,用的却是新闻体裁。有一次,康延在该专栏发了一篇文章,讲述某急症病人请求搭车,遭汽车司机拒绝,后病人因错过抢救时间而不治身亡。随后惹出很多事情,最后病人家属告到法庭,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审决该司机“见死不救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孰料内地《书报文摘》等10多家报纸将这篇虚构文章当成真新闻予以转载,虽标注了出处《深圳青年》,却未提及那个虚构专栏,弄出了天大的误会。此事引起一片哗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定性该文是“假新闻”,杂志险遭停刊。我记得有一天下午康延来深圳特区报总编室找到我(我正在开编前会),想刊登一篇澄清的文字。康延当时很着急,两眼噙着泪水,我也觉得杂志有点冤,便安排刊登了。好在后来杂志安然过关。康延才华横溢,后来做到深圳青年的编辑部主任、凤凰周刊主编,现在是著名歌词作者和很多颇有影响力的纪录片的独立制片人。

  而那起全名为“顾工等诉深圳青年杂志社等著作权案”的案件则于1995年底宣判。原告共有5人,包括顾城和谢烨双方的父母和两人的未成年儿子。判决书很长,核心结果是:顾工委托组委会进行《英儿》版权交易的代理行为成立;9月版章程(即决定对《英儿》等19部作品不予公开拍卖)对5月版章程的修改 不具备法律效力,因而组委会将《英儿》私下卖给第三方属于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应就此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原告要求判令两被告赔偿人民币30万元,无充分依据,不予采纳。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判决如下:

  (1)被告深圳青年杂志社和广东省期刊实业公司连带向原告顾工等五人赔偿人民币5万元,两被告各负担人民币2.5万元。

  (2)被告深圳青年杂志社和广东省期刊实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在《深圳法制报》就超越了代理权限行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7505元,原告承担2251.50元,被告承担5253.50元。

  不过,即便首次文稿拍卖闹得议论纷纷,还惹出了官司,这个尝试还是引起很多人的兴趣。毕竟脑力劳动的产品并不排斥商品属性,文学作品也应当在市场的交换中更好地体现其自身的价值。于是就在深圳尝试的第二年,北京也于1994年6月30日在北京图书馆进行了首次文稿拍卖活动。主办者是北京儒邦人文科技发展公司,而文稿审读委员会据称由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中国作协、中国文联等“国”字头单位组成。不过那次拍卖不算成功,而且还惹出不少是非。此后,各地就不太敢再轻易尝试,深圳也一直按兵不动。

  

  2004年,文稿拍卖活动再次出现于深圳(网络)

  直到2004年,文稿拍卖活动才再次在深圳兴起。这次是作为深圳文博会的一个“重点项目”进行的,名称是“小说影视剧改编权、电影剧本、电视剧本拍卖会”。总共征集到400多部作品,参拍作家中名气最大的是莫言,但他后来又退出了。在当年11月19日下午举行的拍卖会上,最后入选的16部作品被拍出11部,总拍卖金额594.5万元。成交价最高的是《我是谁》的电视、电影剧本版权,成交价198万元。拍卖师还是11年前主持首次文稿拍卖的郑晓星。此次拍卖较之前的同类活动更加规范,参加拍卖的作家名气则远没有21年前大,气氛也较为平静。此后,文稿拍卖活动在各地时有所见。

  时隔26年后的2019年12月29日,在和朋友的一次聚会中,我和倪振良先生意外相见。我主动聊起当年的文稿拍卖,饭桌上气氛顿时热闹起来。他说《深圳传奇》拍卖时其实也只写了一半,最后以50万字成稿。2010年,该书经修订, 分上、下册再版,更名《传奇深圳》。倪振良在文稿拍卖后先后担任《民主与法制》常务副总编、香港大公报副总编等职,并出版《命运交响曲——赵丹传》《落入满天霞——白杨传》等传记文学作品。

  

  2019 年 12 月 29 日笔者与倪振良(左)在深圳小聚(辜子叶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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