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作为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老区县,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历程中,留下了丰富的革命历史资源。为传承革命精神,弘扬红色文化,整合保护和开发利用红色资源,推进新形势下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启动“南召县军史展览馆”建设工作。为此,现面向社会开展红色文化收藏品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自中国共产党在南召开始革命活动、建立第一个党支部至今,所有与革命斗争、军事活动及部队建设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有关南召地下党组织发展的文件资料、书籍、图片、信件、遗书、标语、物品等实物和照片。
2、南召老一辈共产党人和在南召工作战斗过的我党我军的高级将领工作、生活、学习的实物、照片和文字资料等。
3、历年来南召籍人士在部队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等,以及部队来信、水壶、毛主席像、纪念章、老式装具、军装和其它具有纪念意义的相关物品。
4、其他与中国共产党在南召县的革命斗争、军事活动及部队建设有关的有价值的文字、实物和照片。
二、征集方式
1、捐赠。凡捐赠的收藏品一经使用,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荣誉证书,并在展馆合适位置介绍捐赠者情况。收藏品所有权仍归捐赠者所有,南召县军史馆享有永久使用权。
2、借用。凡借用的收藏品一经使用,将为借出人开具借用手续,收藏品所有权仍归借出人所有,平时由南召县军史馆免费使用。如需收回,可提前三个月与南召县军史馆协商。
三、征集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同类物品原则上最多收集2套。未被选中的收藏品将退回本人。
四、征集地址
捐赠或借用的收藏品请送(寄)往南召县委党史研究室办公室
地址:南召县城人民路县政府院三楼东党史办
联系人:曾锦
联系电话:0377—66907668
邮编:474650
五、注意事项
1、凡提供的收藏品必须为持有人独立拥有所有权,征集方不承担藏品所有权的审核责任,凡因藏品所有权引发的纠纷由提供收藏品的人员承担。
2、收藏品须与中国共产党在南召县的革命斗争、军事活动和部队建设有关,具有纪念意义,并尽可能附上详细的说明。收藏品须注明持有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3、主办方享有收藏品的使用权,可将收藏品用于展览、互联网传播等用途,不再另付酬金。
4、本活动由南召县委党史研究室负责解释。
热忱期盼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让您的“看家之宝”成为我们的“镇馆之宝”,这也是对您红色藏品的最好传承、宝贵财富的最好呵护!
南召县委党史研究室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