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赵争耀)秦兵马俑陪葬坑是秦始皇帝陵园外围的一组大型陪葬坑,其中一号坑面积最大,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230米、南北宽62米、深5米,总面积14260平方米,按照排列密度估计,全部发掘后可出土陶俑、陶马约6000余件。
12月30日,来自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消息称,2009年至2019年,该院对一号坑进行第三次正式发掘,发掘位置位于T23方,发掘面积400平方米,发掘陶俑220余件,陶马12匹,车迹2乘,以及大量的兵器、建筑遗迹等。众多新发现对秦俑坑的性质、艺术风格、工艺特点及政治军事制度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
首次发现下下级军吏俑为军阵排列提供新依据
一号坑T23方共出土陶俑220余件,根据陶俑的冠式和铠甲、服饰的不同,将陶俑可分为以下几个等级:高级军吏俑、中级军吏俑、下级军吏俑、下下级军吏俑、一般武士俑等五个等级。“我们这次重要的新认识就是在原先下级军吏俑基础上,划分出下下级军吏俑这个新的陶俑等级,为俑坑军阵的排列提供了新的依据和方法。”考古专家说。
经过研究,大部分秦俑姿态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右臂前曲,右手半握拳,为持长兵器俑;另一类为右臂自然下垂,右手半握拳,拇指跷起,为持弓弩俑。在本次发掘中考古人员发现:G8过洞内除了车迹前面的2行8个俑为持弓弩俑,其余的14行64个俑皆为持长兵器俑;G9过洞内车迹前面的3行12个俑为长兵器俑,车后的3行12个俑为持弓弩俑;G10 过洞内的17行68个俑皆为持长兵器俑;G11过洞内除了6件戴冠的军吏俑为持长兵器俑,其余的俑皆为持弓弩俑。不同类型的陶俑在俑坑中的排列位置不同,显示其在军队的组合和承担的任务不同。
一号坑所出的青铜长剑可以分为两种类型,Ⅰ型铜剑的剑首、格、璏、琕与秦陵铜车马上两个驭手所佩铜剑完全一致,俑坑内的Ⅰ型铜剑的级别应该较高,属高级军吏俑使用。Ⅱ型剑,剑身如Ⅰ型剑,只有剑首作菱形帽状。从数量上来看,Ⅱ型剑以前出土16件,本次发掘出土5件,Ⅰ型剑以前仅出土1件,本次发掘时没有发现,仅出土1件扁圆梯形剑琕,推测Ⅱ型剑应是普通士兵使用,级别较低。
俑坑地基和隔墙并非夯筑而成
在以往的研究文章中,都认为俑坑的边壁为生土圹的内侧包镶夯土二层台,俑坑内的隔墙为夯筑,俑坑过洞铺地砖下为夯筑地基。但经过考古专家仔细解剖,发现铺砖地面下的地层为自然堆积,为生土,没有人为夯筑痕迹。隔墙上大部分区域无明显的夯层,部分残存的隔墙夯土断断续续,并不连贯,且构筑方式多样,并不统一,有些夯土墙还与砖墙修筑在一起。
“俑坑的地基、隔墙为生土,并非夯筑而成。”考古专家推测,俑坑的夯土墙并不是在俑坑修建之初就有意识夯筑的,而是在俑坑修建的过程中,由于俑坑的坑壁发生了垮塌,不得已用夯筑的方法或者用砖对坑壁进行了修补。
兵马俑陪葬坑除了土质建筑有其特点外,其木质结构是由地栿-立柱-枋木-棚木构成框架式结构,与其他陪葬坑由垫木-地板-立柱-厢板木-棚板木所构成的厢椁式有明显的不同。汉代帝王陵陪葬坑的建筑方式,是继承和发展秦始皇陵的厢椁式建筑而来,而摈弃了框架式,所以,可以看出两种建筑方式在技术上的优劣和发展轨迹上的先后。考古专家认为,厢椁式在技术上优于框架式,在时间上晚于框架式,所以,兵马俑陪葬坑应该是陵园中修建较早的一组陪葬坑。

秦俑也有残次品 “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并不僵化
秦俑以其“高”“大”“真”“多”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在其制作方面有一重要的要保证就是“物勒工名”制度,即《吕氏春秋·孟冬记》载:“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为不当,必行其罪,以究其情”。但是,在本次发掘中发现有些俑存在着种种的制造缺陷、错误和修补痕迹。
考古专家认为“物勒工名,以考其诚”有其具体实施的范围和程度,对于不同性质产品有着不同的要求,而不是僵化的、死板的。对于现实生活中使用的物品质量就要求严格,而对于类似给死者所用的物品,质量就要求低。既肯定其在保证产品质量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又不否认其在实际运用中的灵活性、可操作性和适用范围。
首次发现笼箙 主要盛储战争中消耗量极大的箭镞
考古人员在对兵马俑一号坑进行发掘中,在G9过洞内发现了3处笼箙遗存,内装有铜箭头,分属于两辆战车,笼箙还是在秦俑坑内首次发现。经考古专家鉴定发现,秦兵马俑一号坑战车上的笼箙,其材质竟然是木中之王梓木。
据专家介绍,3处笼箙均发现于车舆残迹内,其中一处笼箙,平面呈长方形,长98厘米,宽50厘米,高23厘米,壁厚0.2~0.51厘米。器内有箭镞。“在以前的考古发现中,此物也曾出现,但认识不清楚,有人认为可能是养马的马槽,我们认为不确。通过笼箙的质地分析和笼箙未经扰动的箭镞分析,我们认为此笼箙应是车上携带的盛储容器,主要盛储战争中消耗量极大的箭镞等。”考古专家申茂盛说。
考古人员采集了一号车和二号车的笼箙木炭样品,经鉴定发现,笼箙的木炭为梓树属木材炭化而成,也就是说这些箱子是由梓木所做。
梓树属落叶乔木,我国分布有6种,梓树、楸树、藏楸、黄金树、滇楸和灰楸。由于梓树属木材特征差异非常微小,因此统称梓木,梓木容易干燥,无翘曲和开裂现象,尺寸性稳定,耐腐性强,抗蚁蛀,切削容易,切面光滑,纹理通直,花纹美观,是我国历代用材最广的优良木材之一,也是制作器具之良材。此前,商周出土的一些箱盒,有的也是用梓木制作。在贾思勰所著《齐民要术》中描写梓木用途,说它做车板、盘合、乐器都可以胜任,甚至可做棺材,品质胜于松柏。宋代陆佃所著《埤雅》记载:“今呼牡丹谓之花王,梓为木王,盖木莫良于梓。”
首次发现秦盾 与剑矛等武器配合使用
考古人员在对G9过洞的发掘中,发现了一件盾。盾正面朝下,首向西北,皮胎、髹漆局部绘彩,可见细腻青灰色漆灰,流云状外形,齐首,弧肩,曲腰,平底。尺寸大小恰好是以前秦陵一号铜车马上铜盾的一倍。
“盾通长66厘米,首长2~2.5厘米、宽6.4厘米,肩宽39.8厘米,西半部分至中部纵梁的腰宽15厘米,底宽18.5厘米。”考古专家认为此次出土的秦盾虽然比不上秦陵一号铜车马上铜盾的精致,但这是三座俑坑中出土的第一件皮质漆盾,显得弥足珍贵。盾的质地是皮革的,正确的称呼是“孑盾”。因其出土在车上,其功用应是与剑、矛等武器配合使用的。
首次明确了檠木的定名和弓弩的保存方法
弓弩遗迹在一号兵马俑坑中并不罕见,在第一次发掘中就曾出土了132处。但对于弓弩的认识,却存在着不确和错误。主要表现是关于对“檠”的认识。“在一号坑发掘简报中,曾指出‘弓背内辅有细木,以增强弓背的张力’。按照这一说法,如果在弓背上加上撑木,弓背将被固定,不能随着弓弦的拉伸而变形,这样,弓弦将无法挂到弩机上,弓弩将无法使用。” 一号坑考古发掘项目组的专家认为,弓韬实际上是一个软性的织物袋,其作用类似今天的网球拍袋或羽毛球拍袋,它不需要在内部增加两节短粗的木条作为辅助木。
“在第三次发掘中出土了一个相当完整的弓弩遗迹,在长方体的木条上均匀分布有3个直径为0.6厘米的圆孔。”考古专家认为,这个木条应该就是古文献中的檠,《仪礼·既夕礼》记载:明器之弓“有柲”,郑注:“柲,弓檠,弛则缚之于弓里,备损伤,以竹为之。”其作用是通过三个小孔用绳将檠与弓缚绑在一起,再用一个短的撑木支撑,形成一个三角形,将弓固定。这个弓弩的发现,厘清了以前人们对檠木的不确认识,第一次明确了檠木的定名和弓弩的保存方法。
考古专家表示,通过秦俑一号坑第三次发掘获取一些新的研究材料,将对秦俑坑的性质,秦俑的主体思想,乃至于秦陵的布局以及整个秦陵周围诸多陪葬坑、陪葬墓历史地位的研究大有裨益;对秦俑雕塑的艺术风格、艺术特点、艺术渊源的研究以及秦俑艺术在中国艺术史上和世界艺术史上地位的确立大有裨益;对秦代的兵役制度、秦军的编制、装备、秦军的战略战术、秦军在中国军事发展史上的地位研究大有裨益。
同时,对秦俑的制造工艺、制造水平提供了新的研究材料。此外,陶质彩绘文物的科学发掘与现场保护,所获取的成功经验,将为其他地区同类文物的保护提供有力的借鉴和技术保障。